提出辐射事故应急工作终止的请示报于区辐射应急指挥部经批准后宣布终止应急状态

  为建立、健全本地区辐射事故应急机制,积极防范和及时处置各类辐射事故、事件,提高我区突发辐射事故的处理能力,确保在发生辐射事故、事件时,能及时采取有效措施,适当开展应急响应工作,最大程度地预防和减少辐射事故的损害,特制定本预案。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放射性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安全和防护条例》《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管理办法》《国家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国家核应急预案》《内蒙古自治区突发环境和生态安全事件应急预案》《鄂尔多斯市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管理暂行办法》《鄂尔多斯市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鄂尔多斯市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

按照“预防为主、常备不懈、统一指挥、大力协同、保护公众、保护环境”的总体方针,分级负责原则,及时响应,充分发挥应急各项任务及职责。

2.密封放射源、加速器及其他射线装置失控导致人员超过年剂量限制照射事故;

根据辐射事故的性质、严重程度、可控性和影响范围等因素,从重到轻将辐射事故分为特别重大辐射事故、重大辐射事故、较大辐射事故和一般辐射事故四个等级。

东胜区政府成立东胜区辐射事故应急指挥部(以下简称“市指挥部”)。东胜区辐射事故应急组织指挥体系由应急指挥部及东胜区有关部门组建应急工作组组成。

①辐射工作单位负责本单位辐射安全管理工作,制定本单位辐射事故应急处置方案,落实各项应急准备工作,发现事故苗头,及时采取措施,预防辐射事故的发生;

②建立区应急指挥部各成员单位密切配合的联动机制,贯彻预防为主的原则,畅通信息沟通渠道,防范辐射事故;

③建立健全对全区辐射工作单位的安全监督管理制度,建立辐射工作单位的电子信息管理系统;加强对辐射工作单位的监管,消除事故隐患;强化对放射源的使用、运输、贮存、处置等各个环节的跟踪管理;

④加强宣传教育,建立辐射工作单位信息公开制度;了解国内外有关辐射信息技术,为科学管理、及时化解辐射事故隐患提出对策和意见;

⑥加强辐射事故应急响应能力建设,配齐辐射事故应急防护装备并保证完好,随时应对辐射事故。

根据突发事件的严重性、紧急程度和可能波及的范围,将突发辐射事故的预警分为四级,预警级别由低到高,颜色依次为蓝色、黄色、橙色、红色,分别与一般(Ⅳ级)、较大(Ⅲ级)、重大(Ⅱ级)和特别重大(Ⅰ级)相对应。

③布置、安排辐射污染源安全防范,开展应急调查(监测),随时掌握并报告事态进展;

根据辐射事故响应级别,不同级别的辐射事故启动不同级别的应急预案,立即组成应急响应机制。

根据辐射事件(环境事件)的严重程度和发展趋势,将应急响应设定为Ⅰ级(特别重大)、Ⅱ级(重大)、Ⅲ级(较大)、Ⅳ级(一般)四个等级。

应急响应程序主要包括:报告与启动、指挥和协调、调查及控制、情况上报事故处理、信息发布、污染跟踪。

事发单位根据区辐射应急办的指挥,提出辐射事故应急工作终止的请示报于区辐射应急指挥部经批准后宣布终止应急状态,并撰写应急处置工作的详细书面报告,应急响应结束。

为保障我区辐射事故应急响应能力,进一步加强应急能力管理工作,区辐射应急办组织通过:召开本辖区内的核技术利用单位会议;人员技术培训学习;应急监测组定期保养、检验和清点应急设备和物资;组织全区应急人员参加相关的辐射事故应急培训以及组织全区应急人员参加相关的应急演练,建立健全专职应急组织体系,全面提升应急组织能力。

保证辐射事故应急系统的正常运行,应根据工作需要,提出每年用于辐射应急工作的支出需求、装备保障、制度保障,保证在发生辐射事故时能有效防范对辐射环境的污染和扩散。

本预案由区生态环境分局会同有关部门制定,并根据情况变化及时修改,报区政府批准后实施。

应急预案每三年至少修订一次。随着相关法律法规的制定、修改和完善,部门职责或应急工作变化,以及应急管理工作中发现新情况和新问题,由东胜区生态环境分局根据实际情况,及时提出修订完善应急预案的建议并进行修订,报区政府审核。

放射性污染:是指由于人类活动造成物料、人体、场所、环境介质表面或者内部出现超过国家标准的放射性物质或者射线。

核技术利用:是指放射源、非密封放射性物质和射线装置在医疗、工业、农业、地质调查、科学研究和教学等领域中的应用。

放射性同位素:指某种发生放射性衰变的元素中具有相同原子序数但质量不同的核素。

放射源:指除研究堆和动力堆核燃料循环范畴的材料以外,永久密封在容器中或者有严密包层并呈固态的放射性材料。

非密封放射性物质:指非永久密封在包壳里或者紧密地固结在覆盖层里的放射性物质。

辐射事故:指放射源丢失、被盗、失控,或者放射性同位素和射线装置失控导致人员受到意外的异常照射。返回搜狐,查看更多